一、2022年8月2日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醫保局《關于醫保支持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的通知,要求各市、縣(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認真抓好貫徹落實,現對此政策解讀如下:
1、《意見》對中醫類醫藥機構有何影響?
一是將會有更多中醫醫療機構按規定納入我省醫保定點管理;
二是更多我省定點中醫醫療機構將按規定納入異地就醫直接結算定點范圍;
三是我省醫保支付中藥飲片處方使用味數進一步放寬;
四是將會有更多的醫療機構中藥制劑按規定納入我省醫保基金支付范圍;
五是將會有更多的中醫醫療服務項目按規定納入調價范圍,并按規定納入我省醫保基金支付范圍;
六是將會有更多的中醫優勢病種納入我省醫保按病種付費的范圍。
2、《意見》對中醫藥企業有何影響?
一是將會有更多中醫藥企業按國家藥品標準或我省中藥飲片炮制規范生產的傳統中藥飲片及同名的中藥配方顆粒,按規定納入我省醫保基金支付范圍;
二是委托中醫藥企業生產的醫療機構中藥制劑,按規定在定點醫療機構之間調劑使用后,可按規定納入醫保支付范圍;
三是中醫醫療服務項目價格和醫保支付政策的調整,將會使中醫藥企業生產的中醫醫療服務項目包含或除外的醫用耗材受益;
四是將會有更多中藥零售藥店按規定納入我省醫保定點管理。
3、《意見》對參保群眾有何利好?
一是持續支持中醫醫藥機構發展,更多中醫醫藥機構成為我省醫保定點范圍,將會提高群眾看病就醫特別是獲取中醫醫療服務的便捷度;
二是持續支持中藥、中醫醫療服務項目發展,將更多參保群眾看病就醫所需要的中藥、中醫醫療服務項目納入醫保支付的范圍,降低參保群眾醫療費用負擔;
三是持續支持中醫藥發揮疾病治療獨特優勢,推動中醫藥在重大疫情醫療救治中發揮重要積極作用,持續推進中醫藥納入門診統籌,不斷滿足群眾多元化中醫服務需求。
4、相比2020年出臺的十六條舉措,本次《意見》二十項具體舉措有何創新?
一是“三個拓展”。拓展中醫類醫保定點機構范圍,支持將提供中醫服務的康復醫院、安寧療護中心、護理院等納入醫保定點機構范圍;拓展異地就醫結算定點中醫醫療機構范圍,支持將異地就醫結算定點機構從二級及以上綜合類中醫定點醫療機構拓展為中醫類定點醫療機構;拓展中醫“互聯網+”服務,支持將中醫醫療機構提供的“互聯網+”服務納入醫保支付范圍。
二是“三個支持”。支持同一中藥飲片的不同炮制品,特別是樟樹幫、建昌幫等江西特色“贛味”飲片納入我省醫保支付范圍;支持中藥院內制劑,經國家或我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準在定點醫療機構之間調劑使用后,納入我省醫保支付范圍;支持中醫醫療服務項目,特別是熱敏炙等特色和新增醫療服務項目,納入我省醫保支付范圍。
三是“三個傾斜”。對中醫新技術予以傾斜,開辟新增項目價格審批綠色通道;對中醫藥服務在支付方式改革中予以傾斜,在實施以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中,適當提高其權重系數和分值;安排總額預算時對中醫醫療機構予以傾斜。
四是“三個鼓勵”。鼓勵引導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提供中醫藥服務;鼓勵中醫醫療機構牽頭組建醫聯體(醫共體),推動優質中醫藥資源下沉到基層;鼓勵中醫醫療機構開展日間中醫醫療服務。
二、2022年8月31日國家醫療保障局下發了《關于印發醫保中藥配方顆粒統一編碼規則和方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使中藥配方顆粒產業實行標準化、規范化發展,實現監管的可溯源,確保中藥配方顆粒質量安全,能引領中藥企業合規合標生產,也讓醫保支付更加公平。《通知》規定中藥配方顆粒編碼在現有中藥飲片編碼規則基礎上,借鑒西藥、中成藥編碼規則制定,由7部分組成,包括中藥配方顆粒企業碼、中藥配方顆粒規格包裝碼、道地藥材標識碼、中藥配方顆粒名稱碼、功效分類碼、中藥配方顆粒標準分類碼和中藥配方顆粒標識碼,共20位,通過大寫英文字母和阿拉伯數字按特定順序排列表示。
在此之前,中藥配方顆粒生產企業各自為政,各自編碼,標準不統一,造成院方使用混亂,引發一些不良事件。為中藥配方顆粒制定統一編碼規則和方法,能夠讓企業更加規范經營,也便于監管部門統一監管。統一編碼會倒逼生產企業按標準改革,產品標準化,實現產品溯源,有利于國家監管,最終目的是保證患者能夠安全有效地使用中藥配方顆粒,對于國家、企業和患者而言是多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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